借条手脚法院慧眼识破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07:59
阅读:次
来源:笔筒厂家
杨兵是某矿泉饮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大股东。去年,杨兵以购买饮水机设备名义向朋友琳琳借款人民币47.6万元,言明支付利息,但事后杨兵并未履行承诺,拒付本金以及利息,琳琳将杨兵告上法庭。
据琳琳向法院提交的借据显示,“借款单位及借款人”一栏有杨兵的签名以及其矿泉饮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,签名上方为杨兵手写的公司全称。但杨兵辩称,这张借条有明显的伪造嫌疑,他当时提供给琳琳的借据其实是给琳琳丈夫去工商局办事所用。
法官审理后认为,杨兵在借据上借款人处签名予以认可,证明其为实际借款人,故其应当承担还款义务。
相关阅读